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行政员工作制度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行政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协会各办事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更好的为协会会员及志愿者服务,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特制定“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行政员工作制度”开展行政工作,及时反馈协会各办事机构工作人员在志愿服务和日常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畅通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各办事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协会各办事机构(包含各志愿服务支队)
第三条 协会设置总行政员一人,由一名副秘书长或会长助理兼任,负责协会各行政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落实。
第四条 各办事机构(不含志愿服务支队)行政员由各部门内部领导人员或干事兼任,各志愿服务支队行政员由支队副支队长兼任。
第二章 行政员的工作职责、会议制度
第五条 行政员的工作职责:各单位行政员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联络督导、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本单位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一) 行政员负责所在单位的各类志愿服务通知及报名;
(二) 行政员负责所在单位与其它单位之间的日常联络;
(三) 行政员负责所在单位的信息采集工作,负责填报各类信息;
(四) 行政员负责督查所在单位落实协会各项文件、决议的情况;
(五) 行政员按时完成协会总行政员落实的非限定性工作任务;
(六) 完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总行政员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行政员的会议制度:行政员会议由行政部组织召开,行政员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可列席各类行政员会议;总行政员做好会议记录,报备行政部后移交协会信息管理部门存档,行政员会议纪要不需要进行信息公开(也不接受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员会议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一) 全体会议每月召开1次,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行政员的相关工作职责;传达、总结交流各单位行政员的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各单位行政员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体会议由全体行政员参加;
(二) 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为:由总行政员落实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秘书处的相关会议精神;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全体行政员或部分行政员参加;
(三) 行政员有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事项,应于会议召开前向总行政员说明事项的具体内容,并应及时通知参会人员该项内容;
(四) 行政员因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请假,由总行政员在会后传达会议精神;行政员连续3次不参加会议的,由秘书处免去其行政员职务。被免行政员所在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应更换行政员,并向总行政员报备,若所在单位不配合、不及时更换行政员,由总行政员将情况移交纪律部进行追责,并从秘书处选派一名秘书担任行政员。
第三章 行政员的选拔制度、管辖范围
第七条 行政员的选拔标准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党积极分子优先考虑;
(二) 热爱志愿服务,积极为协会发展考虑;乐于奉献,敢于做出牺牲;能团结协作,富有开拓创新意识;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为人正直、乐于奉献、热心为会员服务,不得相互推诿、敷衍塞责;
(三) 有较高的积极性、有韧性:工作不能三分钟热血。行政员每届任期3个月,任满之后无需报备可继续担任,行政员不能中途打退堂鼓,工作不能凭一时热情,不得无故向秘书处辞去行政员职务;
(四) 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不窃密、泄密,保证不将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用以谋利;配合监事会及纪律监察员对所在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监督,严防所在单位领导损害协会的相关利益。
第八条 行政员的选拔方式
行政员由各办事机构(含各志愿服务支队)报送秘书处后经总行政员审批后担任。总行政员应根据行政员的选拔标准,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各办事机构(含各志愿服务支队)拟任行政员进行谈话,要在谈话后即刻完成审批,并将拟任行政员名单,及时报告协会会长、秘书长以及协会办事机构(含各志愿服务支队)。
第九条 行政员的管辖范围
综合处副处长:负责协会会直系统、秘书处、综合处
行政部行政员:负责行政部、财务处及直属志愿服务队
纪律部行政员:负责纪律部、投诉处及直属志愿服务队
组织部行政员:负责组织部、政策法规处及直属志愿服务队
宣传部行政员:负责宣传部、媒体处及直属志愿服务队
社会事务部行政员:负责社会事务部、登记处及直属志愿服务队
各志愿服务支队行政员:负责所在志愿服务支队
第四章 行政员的考核制度
第十条 为完善行政员的内部制度建设,提升行政员的工作效率,调动行政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行政员的纽带作用,特制定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行政员考核制度。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总行政员执行,对全体行政员进行考核,定期向协会会长、秘书长汇报考核结果,由监事会对考核制度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实行10分制考核,每季度为考核标准)
(一) 按时参加行政员各类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加全体会议1次计1分,最高3分,参加临时会议,每2次计1分;
(二) 积极参与各项志愿服务,参加志愿服务1次计1分,最高2分,本季度协会未开展志愿服务的直接给1分;
(三) 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违纪的给3分,违纪1次扣1分,扣完为止,本季度违纪超过5次的行政员直接免职;
(四) 及时完成协会会长、秘书长、总行政员交办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完成的给2分,基本完成的给1分,未完成的不给分。
第五章 行政员的培养机制
第十三条 协会组织部在进行会员星级评定时,要针对行政员制定单独的附加计算方式。各办事机构(不含各志愿服务支队)行政员所在单位选拔内部领导干部时,协会组织部应优先考虑行政员,行政员会员星级不够担任该职务时,方可放弃考虑行政员。
第十四条 各志愿服务支队行政员所在单位公选内部领导时,必须优先考虑行政员,对于会员星级、参加志愿服务次数基本相符的,必须选择行政员;对于会员星级高于行政员二级以内的、参加志愿服务次数高于行政员3次以内的,必须优先考虑行政员。
第十五条 行政员是协会作为拟提拔担任各单位正副职领导人选来培养的,但是其不能在所任职过行政员的单位担任正副职领导。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 行政员必须清楚地了解协会下发的各项文件,明白其职能准则,并能向所在单位落实相关工作决议;行政员要认真记录好所在单位的各项会议记录,并与所在单位其它人员保持良好的联络。
第十七条 行政员在和所在单位领导及办事人员交流时,要求任何时间、任何场合,应注意个人形象和自身素质;在任何环境应用语言需要规范;在电话交流时,一定要对重要内容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行政员必须服从组织的整体管理,包括职务的分配及工作内容的安排;行政员必须服从总行政员的领导,按照总行政员的指导进行工作并主动向总行政员汇报工作情况;行政员在工作出现问题时应主动找总行政员说明,听取总行政员意见并努力解决问题;涉及超出行政员权限的决定必须报告总行政员并获得同意。
第十九条 行政员之间应团结互助,努力协调好所在单位与协会其它单位之间的关系,时刻掌握所在单位的工作情况。增强沟通交流,分享工作经验所得所感相互学习借鉴,行政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形成不甘人后,你追我赶的良好风气。
第二十条 行政员要明确自己的责任,全心全意为所在单位服务。行政员要收集、整理所在单位工作的重要信息;必须认真监督贯彻执行协会的规章制度,经常关注所在单位工作目标的执行情况,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发现不足和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行政员要严格遵守保密条例及文件传阅、档案管理制度,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做到正直、诚实;加强协调处理各类事务的能力,提高执行力,做到冷静、果断、机智应变,注重细节。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2018年12月28日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秘书处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修改,由秘书处报请会长办公会议表决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