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4年17号:关于开展2024年共青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共青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协会全体会员、登记注册志愿者: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是接受大石桥团市委领导的社会团体独立法人单位,2018年9月25日在大石桥团市委的指导下成立协会团委(社会组织团委)。下设团支部三个,分别是秘书处团支部、指挥中心团支部(原志愿服务总队团支部)、青年服务队团支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共青团队伍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共青团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协会团委)决定面向全会(含单位会员)开展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条件
1.年满14周岁,遵守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按规定完成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
注:年龄和时长有特殊规定的,以发展对象要求为准。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态度端正,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志愿服务负面清单;
3.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家人不反对参加志愿服务,有志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贡献,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接受大石桥团市委和协会团委的监督管理,保证本人和近亲属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无论是否已经退出,一律取消入团资格)及所开展的活动,承诺不再参加营口市范围内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由学校团委领导的青年志愿者组织除外)。
注: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凡是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不到的组织全部视为非法组织,若所参加组织属于分支机构的,需由分支机构所属社会组织出具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的证明材料(需明确表示该分支机构属于社会组织依法设立)和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分支机构页面截图。
二、发展对象
1、截止2024年7月1日,年满18周岁未满27周岁,政治面貌是群众的个人会员和预备会员(2024年6月14日前认定);
2、第三志管区、第四志管区、第五志管区、第六志管区:年满14周岁未满27周岁,2024年7月1日前毕业不再升学且未就业(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为准),服务时长不少于100小时,政治面貌是群众的志愿者;
3、第七志管区:年满14周岁未满27周岁,工作单位无团组织或自主创业(含未就业待业中),服务时长不少于150小时,政治面貌是群众的志愿者;
4、单位会员:年满18周岁未满27周岁非在校学生,服务时长不少于50小时,政治面貌是群众的单位会员服务队志愿者。
注:单位会员服务队志愿者子女,按要求在本会完成志愿者登记的,服务时长参照单位会员要求,不少于50小时即可。
三、各团支部管辖范围
1、秘书处团支部: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含协会负责人、副秘书长和会长助理);办事机构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和负责人助理;分支机构负责人、副职负责人和志愿者;协会秘书处秘书;
2、指挥中心团支部:第三志管区、第四志管区、第五志管区、第六志管区、第七志管区志愿者;协会单位会员服务队志愿者;
3、青年突击队团支部:未担任协会职务的会员和预备会员;以及协会团委指定由青年突击队管辖的其他未列明人员。
四、发展程序
1.2024年7月1日前,协会个人会员(含预备会员)和志愿者通过所属志管区企业微信群提出入团申请(申请直接发到群内);符合受理条件的,各志管区分管副主任及时上报分管副秘书长,由分管副秘书长汇总信息上报协会团委;协会单位会员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经服务队队长同意后,提交加盖单位会员公章的申请文件(文件格式以单位会员服务队通知为准)。
入团申请提交格式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户籍地,入会时间,服务时长XXX小时,XXXX年XX月XX日认定为协会预备会员(非预备会员不写此项),现任协会职务(无职务的写现为XXXX中队志愿者),XXXX年XX月XX日向协会提出入团申请。
2.协会团委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入团发展对象和发展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志愿者应按照申请人所属支部确定入团培养人(团支部书记为第一培养人,协会团委书记或副书记为第二培养人),并在企业微信全员群进行公示,通过公示的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并通知申请人准备入团申请书面材料。
注:入团申请书面材料应使用钢笔、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材料必须使用红色稿纸,字迹要清晰、工整。
3.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入团积极分子,由所属团支部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入团考察,参加不少于8学时团课学习且测试合格,并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日常培养,指导入团积极分子完成各项学习,以及进行思想政治审查。
4.入团考察合格的积极分子,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会议,对入团积极分子拟发展成为共青团员进行表决,各团支部将表决通过的名单上报协会团委;
5、协会团委汇总各团支部拟发展共青团员名单,印发红头文件进行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通过协会企业微信全员群公示),通过公示的志愿者,由所属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逐一审议。
6、通过团支部团员大会审议的志愿者,由协会团委将拟发展共青团员的考察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和拟发展团员花名册上报大石桥团市委,待大石桥团市委审批通过后确认最终发展团员名单;
7、在协会团委的统一指导下填写《入团志愿书》;
8、由协会团委办理入团手续,并集中开展入团宣誓仪式。
五、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必须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积极分子、入团培养考察、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等程序必须规范完整。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协会团员发展工作要严格规范使用大石桥团市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入团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保存50年以上。
共青团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