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营口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合法权益,规范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统筹城乡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民政部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意见 》和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营口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街道(乡镇)或社区辖区为活动范围,不以营利为目的,开展公益服务性、文体娱乐性和参与社区协同治理等活动,不具备登记条件,具有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纳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
第三条社区社会组织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违反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第四条 市民政局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综合协调。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变更、注销工作;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备案的指导、服务工作。
第五条在本市范围内,对社区社会组织实施备案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 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要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合法的活动资金和经费来源。社团类社区社会组织,发起人应不少于3个,会员应不少于10个。
第七条 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社区社会组织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
(一)名称;
(二)章程;
(三)活动场所;
(四)负责人;
(五)会员名册(从业人员名册);
(六)活动资金和活动地域。
第九条 申请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二)章程;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会员名册(从业人员名册)。
特殊行业的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许可文件。
第十条 社团类社区社会组织名称,由“县(市)区名称+街道(乡镇)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社团类型”组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类社区社会组织名称,由“县(市)区名称+街道(乡镇)名称+社区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备案管理机关不予备案:
(一)拟设立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宗旨、业务范围等不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
(二)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
(三)申请备案时弄虚作假的;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变更或注销)程序:
(一)经办人填写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变更或注销)表格及相关材料(一式四份),报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初审,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填写初审意见,并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
(二)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规定材料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向负责人说明理由;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备案(变更或注销)的决定。
(三)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负责人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需要解散、终止的,应按章程或相关制度规定的程序解散、终止,负责人应于解散、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对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变更或注销)不收取费用。
第十三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将辖区内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情况统计报表按季度定期报送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将备案情况统计汇总后按半年定期报送营口市民政局。
第十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不得设立分支(代表)机构。
第十五条 社区社会组织财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社区社会组织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六条 社区社会组织开展重大活动,必须提前3日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报告;社区社会组织跨社区(村)开展重大活动的,须同时向所在社区(村)和活动举办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每年年底前向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报告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 社区社会组织编号由九位数字组成,第1位:类别编号,第2-3位:县(市)区序号,第4-5位:街道(乡镇)序号,第6-9位:四位流水编号。街道(乡镇)的序号由各县(市)区民政局编排。
第十八条 社区社会组织类别编号为:社团类社区社会组织编号为1;民办非企业单位类社区社会组织编号为2。
第十九条 县(市)区序号:站前区为“01”、西市区为“02”、老边区为“03”、鲅鱼圈区为“04”、大石桥市为“05”、盖州市为“06”。
第二十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社区社会组织变更申请表》、《社区社会组织注销申请表》、《社区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和《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汇总表》式样由营口市民政局统一制定。
第二十一条 各县(市)区应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营口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2.社区社会组织变更申请表
3.社区社会组织注销申请表
4.社区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5.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6.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证书
7.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汇总表
附件1
营口市XX县(市)区社区社会组织
备案申请表
组织名称:
备 案 号:
组织类别:
备案日期:
营口市XX县(市)区民政局制
填 表 说 明
1.该表由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填写(包括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该表由街道办事处掌握、了解社区社会组织基本情况用,不能作为其他任何证明。
3.填写表格时要附一份参加该社会组织的人员名册。
4.表格一式四份,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审核备案后,一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留存,一份社区居委会留存,一份社区社会组织自存,一份送县(市)区民政局。
营口市XX县(市) 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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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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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乡镇)、村(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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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场所 地址及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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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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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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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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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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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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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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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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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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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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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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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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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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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资金 来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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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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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兼)职从业人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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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会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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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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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或举办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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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政治 面貌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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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单位(或举办单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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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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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查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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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初审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村(居)民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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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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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单位)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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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要求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表一式四份,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审核备案后,一份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留存,一份社区居委会留存,一份社区社会组织自存,一份送区民政局。
县(市) 区 (备案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会员名册
(本表可以复制)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政治 面貌 |
担任职务 (从业人员填写) |
原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本 人 签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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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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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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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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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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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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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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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内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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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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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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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关(乡镇、街道)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
组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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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案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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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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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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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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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内部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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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算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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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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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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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机关(乡镇、街道)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4
社区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章程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由“县(市)区名称+街道(乡镇)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社团类型”组成。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备案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备案机关)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场所。(载明×县(市)区×街道(镇、乡)×社区(村))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 )××××××××××××。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
第九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选负责人;
(三)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四)决定会员入会;
(五)决定终止事宜;
()××××××××××××;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团体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为会员服务;
(三)××××××××××××。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三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通过注销决议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报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本团体经备案机关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十五条 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在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指导下,用于本团体所在区域的相关事业。
附件5
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示范文本
××××章程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名称应当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名称应当由“县(市)区名称+街道(乡镇)名称+社区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社团备案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备案机关)
第五条本单位的活动场所(载明×县(市)区×街道(镇、乡)×社区(村))。
第六条本单位的举办人是;负责人是。
第七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
第八条本单位活动范围:
第九条本单位的活动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盈余不得分红。
第十条本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开展活动的;
(三)……………………………………………。
第十一条本单位终止,应当办理注销,应该于注销决议之日起15日内报居委会(村委会)审核同意,向街道(乡镇)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本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在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指导下,用于本单位所在区域的相关事业。
附件6
:
根据《营口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你(们)发起申请备案社区社会组织,组织名称为 ,经审查,同意备案。你单位要严格按照《章程》开展社区公益性活动。
备案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印章)
年 月 日
附件7
(XX)县(市)区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汇总表
街道(乡镇)民政办盖章:
序号 |
备案组织名称 |
备案号 |
负责人 |
地 址 |
备案时间 |
类 别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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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季度(最后1个月30日前)报送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科。联系电话:XX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