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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2023年20号:2024年协会志愿者管理区调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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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31230日协会第六届管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现2024年协会志愿者管理区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第一管理区:志愿者管辖范围不变。

第二管理区:志愿者管辖范围不变。

第三管理区:将原第四管理区负责的大石桥市民办高中自愿加入本会的学生志愿者管辖权划归第三管理区管理,调整后的第三管理区统管自愿加入本会的高中生志愿者。

第四管理区:将原第五管理区的全部管辖权(管理营口市范围内自愿加入本会的大学生志愿者)划归第四管理区管理,调整后的第四管理区统管自愿加入本会的初中生和中专生志愿者,同时负责管理营口市范围内自愿加入本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第五管理区:拆分原第六管理区的管辖权,将原第六管理区的部分管辖权移交第五管理区。调整后的第五管理区负责管理营口市范围外自愿加入本会的大学生志愿者(专科学历)。

第六管理区:拆分原第六管理区的管辖权,重组第六管理区。重组后的第六管理区负责管理营口市范围外自愿加入本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本科学历、博/硕士研究生)。

第七管理区:将原第八管理区的全部管辖权(管理已毕业参加工作且自行完成注册的志愿者)划归第七管理区管理,将原志愿服务总队第七支队和志愿服务总队第八支队划归第七管理区负责管理,第七支队和第八支队自动撤销,不再另行公告。

第八管理区:因协会办事机构联络处已撤销,原联络处负责的与协会单位会员联络的工作划归第八管理区负责联络,第八管理区不参与单位会员的具体事务,仅负责与单位会员联络。

第九管理区:志愿者管辖范围不变。

本公告2024110日起执行,秘书处应在本公告执行前,制定志愿服务中队调整方案,并根据本公告和志愿服务中队调整方案及时指导本会志愿者管理部门(志管中心)调整志愿者中队。因志愿者管理区调整需修改的《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管理办法》由本会志愿者管理部门(志管中心)分管副秘书长在最近的理事会上提出修改程序。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

                                                                                          20231230   

 

2023年12月30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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