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3年5号:关于开展2023年共青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共青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协会全体登记注册志愿者: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是接受大石桥团市委领导的社会团体独立法人单位,2018年9月25日在大石桥团市委的指导下成立协会团委(社会组织团委)。下设团支部三个,分别是秘书处团支部、志愿服务总队团支部、青年服务队团支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16〕6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共青团队伍的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我会共青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团委(以下简称协会团委)决定面向全会登记注册志愿者开展2023年团员发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对象
2023年4月起,协会团委不再限制入团积极分子人数,且不再需要协会各团支部推荐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凡是年满14周岁未满28周岁(截至2023年5月4日),政治面貌是群众的协会志愿者均可向协会提出入团申请,成为入团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二、发展条件
1.年满14周岁,遵守团的章程,自愿参加团的组织,执行团的决议,按规定完成志愿者登记,志愿服务时长或协助工作次数符合要求(提交入团申请时不审查时长,但支部大会决议前志愿服务时长需不少于100小时或协助工作次数不少于30次,志愿服务时长以小程序截图为准,协助工作次数以秘书处盖章为准);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态度端正,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无志愿服务负面清单;
3.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家人不反对参加志愿服务,有志为志愿服务事业做出贡献,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4.接受大石桥团市委和协会团委的监督管理,保证本人和近亲属未参加过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曾经参加过,现已退出的,一律取消入团资格)及所开展的活动,承诺不再参加营口市范围内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由学校团委领导的青年志愿者组织除外)。
注: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凡是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不到的组织全部视为非法组织,若所参加组织属于社会组织下属单位的,需由该组织的上级单位证明下属单位的合法性(需出具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三、入团考察
1.入团积极分子需按要求参加以下活动:
(1)创建文明城市:需按要求最少参加2个全天活动;
(2)文明助考:中考活动必须参加,高考活动视放假情况;
(3)文明交通:7.8月份需参加10次以上相关活动;
(4)团课学习:共开展学习12次,需完成不少于8课时;
(5)按大石桥团市委和协会团委要求参加规定的其他活动。
注:可持续发展分队队员无需参加创建文明城市和文明助考
2.入团积极分子需考核志愿者推荐数量:
(1)属于第一支队、第二支队、第三支队的入团积极分子需最少推荐10名志愿者登记,其中最少5名志愿者必须参加活动;
(2)属于青年服务队、第四支队、第六支队的入团积极分子需最少推荐5名志愿者登记,其中最少3名志愿者必须参加活动;
(3)属于可持续发展分队的志愿者需最少推荐10名志愿者登记,仅需按要求完成登记注册即可,不要求必须参加活动;
(4)属于文明交通服务队、退役军人服务队和第七支队、第八支队、第九支队的志愿者不考核此项内容。
注:所属支队以在所属支队微信群提出入团申请之日为准
四、发展程序
1.本会志愿者通过所属支队微信群提出入团申请(格式为支队中队志愿者姓名,性别,年龄,申请成为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入团积极分子),协会团委同意申请后,志愿者提交入团申请书面材料;入团申请书面材料应使用钢笔、签字笔,并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书写材料必须使用红色稿纸,字迹要清晰、工整;
2.协会团委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入团发展对象和发展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志愿者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
3.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后,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年满18周岁的志愿者(截止确定为入团积极分子之日)需到中国人民银行打个人征信报告(未成年人不审查征信);
4.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的入团积极分子,由协会团委分配至各团支部进行为期不少于3个月的入团考察(有职务的志愿者由秘书处团支部考察、无职务的志愿者由志愿服务总队团支部考察、综合服务中心干事由青年服务队团支部考察),同时协会各团支部需在协会团员内指定两名入团介绍人(各团支部书记必须为入团第二介绍人)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日常培养,并指定一名入团培养联络员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思想政治审查;
5.入团考察合格的积极分子,在协会各团支部的统一指导下签署入团承诺书,并按要求填写《入团志愿书》;
6.各团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举手表决入团积极分子拟发展成为共青团员的名单,各团支部将表决通过的名单上报协会团委;
7.协会团委汇总各团支部拟发展共青团员名单,将拟发展共青团员的考察意见及相关佐证材料和拟发展团员花名册上报大石桥团市委,待大石桥团市委审批通过后确认最终发展团员名单;
8.由协会团委办理入团手续,并集中开展入团宣誓仪式。
五、工作任务要求
1.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协会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必须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入团培养考察、填写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等程序必须规范完整。坚决杜绝出现打招呼、递条子的情形;
2.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协会团员发展工作要严格规范使用大石桥团市委统一下发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做到《入团志愿书》、团员证、《新发展团员花名册》编号一致,建立和维护好新发展团员数据库,入团档案由档案保管部门保存50年以上;
3.协会会员和预备会员入团考察合格后,直接确定为共青团员发展对象;非会员非预备会员,属于秘书处团支部和志愿服务总队团支部发展对象的,根据分配计划,按志愿服务时长从高到低依次审批;非会员非预备会员,属于青年服务队团支部发展对象的,根据分配计划,按协助工作次数从高到低依次审批。
共青团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委员会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