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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组织工作条例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组织工作条例

202421日版

健全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以下简)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规范协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明确协会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权范围。根据《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章程》和营口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营口市社会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的通知202346日印发)及协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组织工作条例。

第一    

第一 本会是由省内(辽宁省)志愿为大石桥市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服务事业提供服务的个人和团体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二 本会设有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列席理事会会议,对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建议,同时对理事和负责人执行本会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人员提出罢免建议。

第三条 本会设有日常事务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管委会是本会决策机构,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决定本会各项工作的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会设有秘书处。秘书处是本会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处理本会日常工作,同时负责执行管委会的各项工作决议。秘书处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置若干内部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工作人员。

第五条 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本会领导班子成员由负责人和副秘书长组成,本会负责人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会员代表大会由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的人员构成和选举产生根据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理事会批准的代表选举方案的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七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和会议制度以《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章程》和《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规定为准。

第八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依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理事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理事的选举产生以《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选举制度》和本会每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筹备委员会制定的本届民主选举办法为准。

第九 理事会的具体职权和会议制度以《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章程》和《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理事会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 本会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监事若干名。监事会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一 监事会的具体职权和会议制度以《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章程》和《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监事会制度》规定为准。

第十二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主持人可由本会会长或秘书长担任,也可经会员代表大会换届筹备委员会表决通过,指定理事会成员负责;理事会会议由会长主持,会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者秘书长主持;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或监事长指定的监事负责主持。

  领导班子成员

第十三条 本会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和副秘书长。领导班子成员总数15人,领导班子成员不15人时,协会秘书处可临时任命会长助理协助会长处理工作,保证总数15人。

第十四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的任职要求、工作职责和产生办法以《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章程》和本条例规定为准。

第十五 根据章程规定,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

第十六 本会会长候选人由本会换届委员会在本会理事中确定人选,上报市文明办批准后(也可由市文明办直接提出会长候选人),经会员代表大会确认候选人身份有效(三分之二以上到会会员代表通过方为有效),由理事会等额选举通过,须经全体理事全票通过方可当选。

第十七 本会副会长和秘书长由本会换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本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实行等额选举,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为本会理事后,可参与副会长和秘书长选举,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当选。

第十八 本会副会长和秘书长届中因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继续担任该职务时。由管委会征求全体理事后,在本会理事中提出候选人,经理事会等额选举通过,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当选。

第十九 本会监事长,由全体监事民主推荐产生,不明确候选人。

第二十 本会会长、副会长和监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秘书长、青年突击队队长、指挥中心主任、总督察、团委书记。

第二十一 本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经本会管委会全体会议研究通过后,由秘书处印发文件至各单位,协会各项工作中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为主管领导,副秘书长和会长助理为各项工作的分管领导。

第四章  秘书处

第二十二 根据本会章程,秘书处行使以下职权:

(一)根据理事会决议,具体筹备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会议和本团体的其它活动;(二)负责具体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三)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四)妥善保管本团体有关的档案材料;(五)承担社会团体的日常工作;(六)处理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三条 秘书长可任命副秘书长协助工作,副秘书长候选人应由本会秘书长在本会会员中(含理事和监事)提名,副秘书长候选人经管委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全会范围内进行为期不少7天的公示后,交理事会表决通过(需经三分之二以上到会理事表决通过方可当选)。

注:秘书长换届时,由新任秘书长候选人提名副秘书长候选人。

第二十四 根据秘书长授权,协会副秘书长可负责以下工作分工:

(一)副秘书长(负责发展):兼任协会团委副书记,领导协会各团支部开展工作;管理协会智慧团建系统,在团市委的指导下组织开返家扬帆计等社会实践活动;协助发展社会领域共青团员。

(二)副秘书长(负责志管):负责协会志愿者日常管理负责志愿服务中队设立、调整、撤销;加强协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协会预备会员选拔及日常管理。协助分管协会指挥中心,协助分管协会培训处。

(三)副秘书长(负责人事):负责协会干部队伍建设,协助秘书长提名各办事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正副职负责人,协助总督察提出副总督察及督查专员候选人;指导指挥中心调整志愿服务中队的领导班子;负责协会评优表彰、嘉奖推荐、衔级评定和人事考核。协助分管协会会员处。

(四)副秘书长(负责宣传):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引导协会舆论导向;负责制作协会对外宣传图片;指导协会各部门、各机构报送新闻稿件负责协会大事记整理和发布。协助分管协会媒体处。

副秘书长(负责法制):负责协会机构设立、合并、撤销常态化开展理论研究和调研学习;制定协会志愿者招募计划;负责协会复议工作;负责秘书处秘书的选拔、培养和日常管理。协助分管协会审批处。

(六)副秘书长(负责数据):负责协会大数据管理,负责志愿者星级认定;推进协会信息化建设;负责中国志愿服务网的日常管理;负责志愿服务时长录入审核和志愿服务证明开具审核。协助分管协会信息处。

(七)副秘书长(负责联络):负责对外联络和公务接待;处理协会涉外事务和民族宗教事务;负责来协会调研、指导、参观、学习等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开展文体活动和团建活动;协助分管协会后勤处。

(八)副秘书长(负责活动):负责制定活动计划,指导各级志愿服务队伍开展活动负责双拥建设和平安创建;处理协会应急事务;完成市文明办、团市委和市创城办交办的其他活动。协助联系协会分支机构。

(九)副秘书长(负责行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物资采购、经费报销、文件审查和密码管理;负责编写工作简报;负责协会公网对讲体系和无线电通信体系建设;处理其他综合事务协助处理青年集团工作。

第二十五 经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第五届管委会第八次全体会议研究决定,协会副秘书长职数设置9人;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未经会员代表大会批准,不得增加或减少副秘书长职数。

第二十六 秘书处可选拔秘15人,协助各办事机构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秘书无任职身份要求,无衔级要求,任期以秘书处文件为准。

第五章  日常事务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七条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日常事务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是本会处理日常工作的决策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闭会期间,决定本会各项工作的实施细则。管委会15名委员和管委会参议所组成,其中常务委5人、委10常务委员由协会负责人组成(会长、副会长、秘书长5人);委员由监事长9名副秘书长组成非青年突击队成员出任副秘书长时,不得担任管委会委员,应在青年突击队副队长中选举一人为管委会委员,负责与该名副秘书长联系;常委委员和委员无需选举,由职务担任,届中常委空缺时,经管委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选举一名委员为候补常委;届中委员空缺时,不补选。管委会参议由协会会长提名,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每届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

注:每年换届时,青年突击队各中队应最少有一名队员是协会管委会成员,若中队没有管委会成员时,应任命中队长为管委会临时委员,同时协会团委应尽快调整一名管委会成员到该中队担任副中队长。

二十八 管委会日常工作会议分为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管委会常务会议承担协会会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职责,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会长主持;管委会全体会议承担协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的工作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管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管委会参议列席会议,可参与讨论,无表决权),会议由会长或秘书长主持。

二十九 管委会常务会议一律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需管委会常委全体出席方可开会,决议须经管委会常委全票通过方为有效;管委会全体会议可采用现场或通讯形式召开,需三分之二以上管委会常委和委员参会方可开会;决议须经全体常委和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管委会全体会议议题范围:

1、审议秘书处提出的副秘书长建议人选、副总督察建议人选、办事机构正职负责人人选、分支机构正职负责人人选,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2审议秘书处提出的协会机构设立和调整方案,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3、审议办公室编制的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4、审议会员处提出的会员增补和除名名单,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5、审议指挥中心提出的预备会员转正名单,交理事会表决通过;

6审议秘书处提出会员衔级调整方案,交会员代表大会表决;

7表决通过秘书处提出的志愿者招募计划和共青团员发展计划;

8、表决通过办公室编制的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9、表决通过督查室提出的会员违纪开除名单,交秘书处负责执行;

10、表决通过指挥中心提出的志愿服务中队设立、调整、撤销

11表决通过指挥中心提出的协会预备会员增补和取消身份名单;

12、表决通过会员处提出的单位会员志愿服务队队委会成员名单;

13表决通过审批处提出的已退会志愿者二次志愿者登记申请;

14批准理事会提出的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会议议题方案;

15批准秘书处提出的各机构副职领导和督查专员的人员名单;

16批准秘书处提出推优评先、评优表彰和记功嘉奖人员名单;

17、受理副秘书长和各机构负责人的辞职申请,执行免职程序;

18调整协会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授权秘书处进行发布;

19、任命协会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任命各团支部临时负责人;

20向团委提出青年突击队队长副队长和中队负责人的建议人选;

21决定协会出席各类会议、参加各项培训的人员名单

  办事机构

第三十 经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本会设置办事机构9。由21中心6处组成,分别是办公室、督查室、指挥中心、会员处、媒体处、信息处、审批处、培训处、后勤处。

第三十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办事机构工作分工

办公室:负责协会日常办公、文件起草、会议服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装备管理;处理大石桥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集团的日常行政工作

督查负责协会纪律督查、审查巡查、风纪维护、信访投诉和违纪调查处理;派驻副总督察对志管区和单位会员进行监督

指挥中心:负责协会舆情监控、情报收集、日常培训、基层建设、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障以及大型活动统一调度指挥代管培训处,负责基层建设和日常培训;代管后勤处,负责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

会员处:负责会员管理、对外宣传、权益保护、精神文明建设

媒体处:负责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网站维护、微信公众号建设

信息处:负责信息公开、证明开具、小程序管理、服务时长录入

审批处:负责志愿者登记注册,秘书处秘书选拔和预备会员选拔

第三十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办事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是本会负责日常办公、文件起草、会议服务、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装备管理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负责协会日常办公,管理协会法人登记证书,协会印章,银行对公账户;负责文件起草,承担协会各类文件文稿的撰写、修订和校核制定并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编制协会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组织召开会议及筹备会议;负责协会档案管理,整理收集、编纂修订协会档案史志;负责协会财务管理,编制财务报表,整理协会票据和日常账目推进协会电子化平台的建设;负责协会物资和志愿者装备的发放及管理。处理大石桥市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日常行政工作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青年就业见习认定

(二)督查本会负责纪律督查、日常审查、风纪维护、信访投诉和违纪调查处理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监督检查协会会员和志愿者违反协会章程和协会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监事会调查协会理事的违纪问题;对协会会员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指导指挥中心处理各志管区志愿者的违纪问题(重大违纪可提级处理)违反协会规定的会员和志愿者进行批评教育;对协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负责协会廉洁监督、活动监督和网络监督;负责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资格审查、服务时长审查和经费支出审查,受理会员、志愿者及社会各界的信访投诉。

)指挥中心是本会负责舆情监控、情报收集、基层建设、日常培训、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障以及大型活动统一调度指挥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掌握了解全市志愿服务的工作情况,负责重大志愿服务舆情事件的预警研判,收集、分析、报告全市志愿者和志愿服务团体的舆论信息,上报市文明办;承担志愿服务情报体系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在协会开展各项活动中负责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做好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物资发放、医疗救护;加强基层建设,组织各志管区志愿者参加活动,负责基层中队长和副中队长的任免;常态化开展志愿者入会培训活动岗前培训;承担全市性大型活动、重大应急救援、各类突发事件、交警协勤以及多队伍协作活动的统一调度指挥。指挥中心代管培训处,负责基层建设和日常培训;代管后勤处,负责后勤保障和公务接待。

会员处是本会负责会员服务、权益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负责协会个人会员发展、服务和联络;加强和协会单位会员联系,负责调整单位会员志愿服务队的领导班子;负责协会会员代表的推选,协助秘书处提出理事会理事和监事会监事的建议名单;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为权益受到侵害的协会会员提供帮助;指导全会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负责操作辽宁省社会组织管理系统。

)信息处是本会负责信息公开、证明开具、小程序管理、服务时长录入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负责协会信息公开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志愿服务证明开具和社会实践证明开具;负责中国志愿服务网和微信小程序的时长录入;负责协会微信小程序的日常管理。

)媒体处是本会负责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网站维护、微信公众号建设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负责制定协会对外宣传的整体方案,负责协会社会宣传和网络宣传的组织、指导、协调;负责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自媒体平台的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负责制作对外宣传视频

)审批处是本会负责志愿者登记注册,预备会员选拔和秘书处秘书选拔的办事机构。工作职责是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志愿者管理办法》指导志愿者完成登记注册;为拟申请登记注册志愿者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协助做好预备会员选拔和秘书处秘书选拔

第三十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办事机构人员设置

(一)办公室人员设置:主任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兼任,设置常务副主1人(视同办事机构正职),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设置高级副主4人(机要副主任、档案副主任、财务副主任、装备副主任),分别负责具体工作;设置副主3人,协助办公室主任和常务副主任处理工作。

(二)督查人员设置:督查委员会由总督察、副总督察和专员组成总督察由会长或副会长兼任,设置常务副总督1人,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设置副总督5人(派驻各志管区监督);设置巡查专1人,风纪专1人,信访专1人,督查专3人(廉洁监督、活动监督、网络监督),审查专3人(代表资格审查、服务时长审查、经费支出审查)。

(三)指挥中心人员设置:主任由会长或副会长兼任,设置常务副主1人(视同办事机构正职),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设置高级副主9人(第一至第九副主任);设置副主4人,协助常务副主任处理工作。

(四)各处人员设置:各处设置处1人,常务副处1人,副处3人,各处工作分工由分管副秘书长决定,报请秘书长同意,由秘书处印发分工文件。各处处长经征求分管副秘书长同意后,可自行任命协会志愿者为处长助理协助工作(内部自行聘任,秘书处不印发任命手续)。

    

三十 本办法由协会会长张琦牵头,协会副秘书长李真如和协会青年突击队队员凌浩宸共同研究拟定。

三十 本办法202426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202441日起正式施行。

三十七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组织工作条例最终解释权归属协会秘书处;本办法的修改,须经秘书处报请理事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27日 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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