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2023年1号:关于征缴2022年度协会共青团员团费工作的通知
关于征缴2022年度共青团员团费工作的通知
协会全体共青团员:
根据共青团大石桥市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截止2023年1月5日,共青团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委员会各团支部共有共青团员53人。经报请协会管委会同意,现将2022年应征缴团费团员情况说明如下:
1、2021年12月入团(2022年8月已转出团关系),应缴2022年团费1.6元的共青团员37人(排名不分先后),共征缴团费59.2元,名单如下:王浩吏、刘芯竹、杨雨捷、莫辰洋、纪昭辰、贾一鸣、白婉彤、周润芝、张奥胤、李景斌、孙何曼林、李月、曲思嘉、韩雪晴、李佳、徐新宇、王诗曼、杨茗月、李雨霏、张静姝、张鑫媱、郭驰然、李昊霖、林施含、封皓瀚、唐梓涵、陈俊铭、刘斯鸣、宁忠闻、侯悦函、崔芯畅、詹峻峰、史一宏、刘奕麟、史苏桐、曲思穆、李树锦。
2、2022年8月入团(2022年8月已转出团关系),应缴2022年团费0.2元的共青团员29人(排名不分先后),共征缴团费5.8元,名单如下:张修宁、崔博童、刘益菲、姜昱泽、李天娇、尹鹏程、张馨月、陈文天琦、王程玉、肖瑷同、王林杉、汪枳岐、刘富瑞、曹峻宁、李政彤、冯与涵、杨庾涵、贾梓悦、廖硕、李勇晔、李欣阳、李鳗儒、吴雨航、刘栩如、王文怡、吴宇涵、姚蕴芳、黄文慧、贾雨忱。
3、2022年11月入团(2022年11月已转出团关系),应缴2022年团费0.2元的共青团员1人,张锦烨,共征缴团费0.2元。
4、2021年12月入团(团关系未转出的青发计划成员),应缴2022年团费2.4元的共青团员3人(排名不分先后),共征缴团费7.2元,名单如下:周钰涵、金思睿、胡明彤。
5、2022年8月入团(团关系未转出的青发计划成员),应缴2022年团费2元的共青团员5人(排名不分先后),共征缴团费10元,名单如下:梁浚哲、孙诗雯、姜艾希、方诗瑶、孙赫阳。
6、2022年11月入团(团关系未转出的青发计划成员),应缴2022年团费0.4元的共青团员13人(排名不分先后),共征缴团费5.2元,名单如下:杨佳琪、崔馨予、张志、姜宜彤、赵俊竹、李汇薪羽、赵文博、李本鹤、蔡雯宇、张智禹、孙海鹏、史博文、盛勃澔。
7、自愿缴纳2022年团费5元的共青团员26人(排名不分先后),共征缴团费130元,名单如下:苑家森、孙琳涵、李玲玲、罗靖雯、张威、孙文、赵晋善、陈弈玮、张宇浩、岳顺娟、贾澔、何金阳、李全、孙嘉镁、曹继泳、刘维新、李欣雨、孙愷璘、王敏、沈鑫、王可欣、李航、张振辉、周明明、高萌、班册。
8、2022年特殊金额:会长张琦21元、副会长孙楷10元、副会长刘洪洋10元、原团委书记赵若彤10元,共征缴团费51元;
9、无法联系的共青团员共1人:付洪昌(张琦代缴3元);
10、已列入协会团委异常监管名单,不按协会团委要求转接团关系的共青团员共1人:张哲源(张琦代缴3元)。
共青团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委员会现有共青团员53人(含青发计划21人),共缴纳2022年团费人民币274.6元(含团关系已转出的共青团员应征缴的2022年团费),按要求上缴大石桥团市委人民币109.84元(总额40%),本级留存人民币167.76元。本级留存团费将用于本级团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的活动经费,以及制作2022年最美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使用。
共青团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