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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队2021年13号:志愿服务总队关于刘芯竹等9名志愿者的任命决定

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服务总队各支队、各直属服务队:

经志愿服务总队研究决定,报请管委会批准。决定任命:

第二支队临时负责人(原任行政处副处长20215月因第二支队原副支队长王浩吏违纪临时任职)刘芯竹为第二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受总队长委托全权处理第二支队日常事务);

秘书处秘书(行政处)樊湘娣为第四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第四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胡昱桐为第四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第九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姜长青为第九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第九支队一大队志愿者孙瑜为第九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第九支队一大队志愿者田齐林为第九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督查大队大队长刘晓晨为宣传大队大队长;

第四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于彤彤为宣传大队副大队长;

文明交通分队队员肖海波为退役军人分队临时负责人(根据管委会研究决定,拟推荐为大石桥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队长人选,待大石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后正式任职)。

9名志愿者所任职务全部为兼职,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志愿服务总队不发放任何工资、补助和劳务报酬9名志愿者原任职务已报请管委会同意,自动免去,不再另行通知。

 

大石桥市文明志愿者协会

志愿服务总     

 20211024  

2021年10月24日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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